关于推荐重大节能示范项目、节能技术和节能装备的通知

添加时间:2007/5/21 10:25:01

 

各省辖市、有关扩权县发展改革委(经委、工业局),省直有关部门,省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和企业:

 

《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实施工业锅炉改造、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为确保到2010年实现全省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的目标,充分挖掘技术节能的潜力,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先进适用的重大节能技术、节能装备和节能示范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荐工作的重要性

 

推广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是我省从完成“十一五”全省万元GDP能耗降低20%目标、构建节约型产业体系、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精心筛选,确保推荐节能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的质量。

 

二、原则要求

 

推荐遴选工作由我委组织,有关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各省辖市相关部门和企业等单位共同实施。

 

(一)节能示范工程的推荐要求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先进、低耗、高效,能源消耗指标达到国内或接近国外先进水平;

 

3、示范工程指已建成工程,有重大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能够带动我省传统产业的节能升级改造;

 

4、优先选择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或技术;

 

5、工业项目以省重点用能单位为依托,其中国家和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和省重点耗能行业“3515节能行动计划”的企业,原则上优先推荐。

 

(二)节能技术与节能装备的推荐要求

 

1、先进、适用、低耗、高效、安全,在我省有大面积推广价值;

 

2、可以是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装备,也可以是在我省引进的省外、国(境)外的先进节能技术和装备;

 

3、各单位推荐时要注明技术持有单位;

 

4、节能技术包括节能工艺和节能材料,节能装备包括节能装置、节能设备以及在使用过程中要消耗能源的产品。

 

三、推选范围

 

(一)节能示范工程的推荐范围

 

围绕“十大重点节能工程”,节能示范工程项目主要从以下八个方面推荐:

 

1、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工程。主要包括:采用新型高效锅炉房系统更新、替代低效锅炉工程;现有锅炉房系统改造工程;区域煤炭集中配送加工工程;洁净煤、优质生物型煤替代原煤作为锅炉用煤工程;水泥生产线窑炉综合节能改造工程;墙体材料窑炉改造工程等。

 

2、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主要包括: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替代城市燃煤供热小锅炉工程;分布式热电联产和热电煤气、热电冷联供工程;低热值燃料和秸秆等综合利用热电工程等。

 

3、余热余压利用工程。主要包括:钢铁行业的干法熄焦工程、高炉煤气发电工程;低热值煤气燃气轮机发电工程;蓄热式轧钢加热炉技术应用工程等;有色行业的烟气废热锅炉及发电工程、窑炉烟气辐射预热器和废气热交换器余热回收工程等;水泥行业的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玻璃行业的余热发电工程、吸附式制冷工程、低温余热发电-制冷工程、全保温富氧、全氧燃烧浮法玻璃熔窑改造工程等;化工行业的焦炉气综合利用工程、独立焦化厂焦化炉干熄焦工程、节能型烧碱生产技术改造工程、纯碱余热利用工程、密闭式电石炉工程、硫酸余热发电工程等;纺织、轻工等行业供热锅炉压差发电等余热、余压、余能的回收利用工程等。

 

4、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主要包括:电力行业的油枪改造工程、低负荷稳燃工程等;石油石化行业的采油系统优化配置工程、副产品代替燃料油工程等;建材行业的替代重油工程、玻璃熔窑富氧或全氧燃烧工程;化工行业的煤炭气化替代燃料油和原料油工程等;交通运输行业的汽车节油工程、清洁燃料汽车研发工程、铁路综合节能改造工程、城市公共交通节能改造工程等;醇醚燃料代油工程;生物质柴油工程等。

 

5、电机系统节能工程。主要包括:更新淘汰低效电动机及高耗电设备工程;提高电机系统效率工程;被拖动装置控制和设备改造工程;优化电机系统的运行和控制工程等。

 

6、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工程。主要包括:炼油企业的系统节能改造工程、乙烯企业的系统节能改造工程、合成氨企业的全厂系统节能改造工程、钢铁企业能量系统优化工程等。

 

7、建筑节能工程。主要包括:低能耗及绿色建筑工程、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程、新型墙材和节能建材产业化工程等。

 

8、绿色照明工程。主要包括:节能照明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节能照明产品推广工程、城市交通信号灯LED改造工程等。

 

(二)节能技术与节能装备的推荐范围

 

节能技术包括主要耗能行业工艺节能技术、提高供热效率技术、工业窑炉余热能利用技术、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技术、新能源和能源替代技术、节能新材料、洁净煤技术、节电技术、多联供技术、建筑节能技术、“三废”综合利用技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生物质能技术、太阳能综合利用技术、建筑节能技术、省能型综合运输技术、能源计量控制技术等。节能装备包括与上述技术配套的各种节能装置、节能设备。

 

四、推荐程序

 

(一)申请节能示范工程的项目单位要填写《河南省节能示范工程项目申请表》(附件一),申请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的单位要填写《节能重大技术推荐表》(附件二)和《重大节能装备推荐表》(附件三),经所在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工业局)初审合格后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和省属企业可以直接推荐。

 

(二)省发展改革委资源处负责重大节能示范工程项目的遴选工作,高技术产业处负责重大节能技术与节能装备的遴选工作,并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入选的节能技术、装备和项目进行论证,审查通过的名单将在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网站(www.hndrc.gov.cn)、河南省循环经济网(www.hnxhjj.com)和其他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

 

1、受理推荐材料(一式四份)的截止时间为629

 

2、节能重大技术推荐表、重大节能装备推荐表和河南省节能示范工程项目申请表的电子表格可从河南省循环经济网(www.hnxhjj.com)上下载。

 

省发展改革委资源处       

 

联系人:周文学  董巨威

 

联系电话:0371-69691415(带传真)

 

电子信箱:dongjuwei@126.com

 

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联系人:马秀云   秦天苍

 

联系电话:0371-69691322(带传真)

 

    电子信箱:hngkj@126.com

 

 

附件:  1、河南省节能示范项目申报表

2、重大节能技术推荐表

3、重大节能装备推荐表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