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

添加时间:2013/2/21 9:14:37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42号)》公布了169项国家标准,《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16780-2012)列在其中,新国标将替代 GB 16780-2007 标准,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新标准增加了生料制备工段电耗、熟料烧成工段煤耗、熟料烧成工段电耗和水泥制备工段电耗4个分步能耗指标,将对水泥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产能、规范行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自治区建材行办将组织专家按照新标准修订《新疆水泥企业能效统计规范》,并结合水泥行业能效对标活动推进情况,择时进行相关内容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