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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04/7/1 17:55:54
豫建材协字[2004]03号
各水泥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03号)103号)、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紧急通知》,以及2月4日国务院召开的严格控制部分行业过度投资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促进水泥行业协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各级水泥行业管理部门、协会及重点水泥企业的作用,省建材工业协会决定召开河南省水泥行业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传达2004年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与中国建材工业协会、中国水泥协会联合召开的全国水泥行业工作会议精神。
2.研讨如何正确理解和全面贯彻国务院国办发[2003] 103号文件的精神实质及在新形势下水泥工业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步伐。
3.省环保局有关部门领导传达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4]12号文件及环保对水泥行业的新要求,讲解如何对水泥企业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安装国家规定的在线监控装置等内容。
4.通报国家环保总局修订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具体内容。
5.通报关于水泥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变化取向。
6.交流水泥生产新技术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和预测2004年全国及我省水泥行业变化趋势。
7.安排2004年协会工作。
二、会议时间
3月25日全天报到,3月26日~27日开会。
三、参会人员
各市水泥协会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会议地点
河南宾馆(郑州市金水路26号, 电话0371—3529594、3529574)。从火车站或汽车站乘车到新通桥站下车沿金水路向西200米路北即到。
五、会议费用
会议统一安排食宿,与会代表每位交纳会务费(包括资料费食宿费)共计680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建伟、丁振宇
电 话:0371—6223700、6220700、6226554(传真)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102号(450014)
请在3月20日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协会秘书处,以便提前安排食宿。
其他不明事宜可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附件:会议回执(略)
二00四年三月三日
抄报: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抄送:各市水泥行业主管部门及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