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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04/7/1 18:17:37
豫建材协字〔2004〕07号
各建材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切实搞好我省建材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激发职工学习技术的热情,根据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和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有关指示的安排,河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决定开展“河南省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
由河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和河南省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全省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的评审工作;从被评选上的“河南省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中向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及中国建筑材料工作协会推荐“全国建材岗位技术能手”候选人;获得“全国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经河南省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核上报国家建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有关条件审定后,原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资格可认定为技师资格并颁发证书,原技师资格可认定为高级技师资格并颁发证书。
二、推荐材料
各建材企业根据《河南省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办法》(见附件1)推荐本企业候选人员;填报《河南省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申报表》(见附件2),附候选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及相应音像资料,主要内容包括:
1.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行业做出的贡献;
2.候选人取得的成绩在国际、国内同行业中的影响;
3.候选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
4.候选人曾获得的荣誉称号。
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所获各种荣誉称号要有复印件或旁证材料;所获荣誉称号要由低向高依次写明,并同时报送3寸软盘1张。
三、时间进度
1.单位申报:请各建材企业于2004年5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河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2.评审:2004年6月份召开评审小组会议,评选出“河南省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若干名。根据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及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分配给我省的名额,从其中评选出若干名推荐为“全国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候选人。
希望各单位做好“河南省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工作,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活动,引导职工钻研岗位技术,走岗位成材之路,促进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并取得良好的企业效益及社会效益。
联系人:张建伟 丁振宇
电 话:0371—6223700 6220700
传 真:0371—6226554
邮 编:450014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102号
附件:1.《河南省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2.《河南省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申请表》
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抄报: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国家建材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抄送:各市建材行业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
附件1:
河南省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办法
(试行)
(2004年3月16日)
为促进河南省建材行业广大职工提高技术技能,规范河南省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以下简称“能手”)评选表彰活动,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凡河南省建材行业的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获得本企业(含)以上岗位技术能手、生产标兵等称号,或在本企业(含)以上的岗位技术比武中取得优胜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能手的评选:
1.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所创先进操作(工作)法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的;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较大贡献,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5.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其岗位技术能力在本企业(含)或更大范围有一定影响的。
6.在全国建材行业职工技能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第二条 河南省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候选人由各市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及企业行政、工会部门推荐,同时提供申报表、事迹材料和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三条 河南省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 河南省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评选设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河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及河南省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有关行业专家进行评选。
第五条 河南省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的评选要坚持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群众公认的原则。
第六条 岗位技术能手获得者可获得如下表彰和推荐:
1.由河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授予河南省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河南省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原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且本职业(工种)设有技师以上资格的,经河南省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核并经国家建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有关资格条件审定后,认定技师资格并颁发证书;河南省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获得者原具有技师资格的,且本职业(工种)设有高级技师资格,经河南省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核并经国家建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有关资格条件审定后,认定高级技师资格并颁发证书。
3.河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及河南省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从河南省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获得者中推荐全国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候选人,参加全国的评选表彰活动。
第七条 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培养造就“四有”职工队伍,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形成“争当新型劳动者”的氛围。
附件2:
河南省建材行业岗位技术能手申报表
姓 名 | | 性 别 | | 照 片 | ||
年 龄 | | 民 族 |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
工种岗位 | | 技能水平 | | |||
工 龄 | | 联系电话 | | |||
工作单位 | | 邮政编码 | | |||
通讯地址 | | |||||
主 要 经 历 | ||||||
起止时间 | 在何单位学习、工作 | 证明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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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内 容 | 证明人或证明材料 | ||||
有何岗位技术特长或岗位 技术绝招 | | | ||||
有何突出贡献获何种奖励和荣誉称号 | | | ||||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河南 省建 筑材 料工 业协 会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