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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09/4/29 11:08:33
豫建材协字(2009)05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重点节能技术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9]644号)的通知》(豫发改资源[2009]560号)精神,为加快重点节能技术推广普及,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发改委拟于近期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的编制工作。现就组织筛选、推荐重点节能技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技术范围
建材行业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8年第36号)已公布或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推荐技术要求
(一)推荐技术要求先进适用,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节能潜力大,预期可获得明显的节能效果;应用范围广,在全行业应用前景广阔。
(二)各单位应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并按照要求仔细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推荐表(详见附件)。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技术不超过10项。
三、上报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
联 系 人:王庆荣
联系电话:0371-66223700
电子邮箱:wqr535@163.com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重点节能技术有关事项的通知
2、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重点节能技术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