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添加时间:2020/3/12 10:14:16

为保证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针对我公司预拌混凝土产品特点和实际情况,结合混凝土规范和标准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如下规定。

1、根据混凝土工程使用材料和检测项目的情况,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控制采用公司实验室内部质量检验(简称内检)和有具有检测资质和计量认证的外部检测单位送样检测(简称外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原则上以内检为主,外检为辅。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客观、公正和科学性。

2、原材料的采购运输和储存,由供应部负责,进场质量由供应部和技术部共同控制,并做好衔接工作,严格按材料检验、验收、入库等工作程序进行,以确保混凝土工程进度需要和质量要求。

3、检验和试验是混凝土生产过程中重要的技术工作环节,对进场的材料,要求供货方按规定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后化验室及时按批量进行复试验,做好试验原始记录、台账及编号,出具完整的试验报告,并通知相应部门,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向主管领导和总工程师汇报,不合格材料不得入库,并退货处理。

4、对有特殊要求的样品或出现争议的检测结果,应将试样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

5、水泥检验:进场检验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水泥不超过200吨为一检验批,散装水泥不超过500吨为一检验批。检验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细度、凝结时间和安定性等指标。

6、粗细骨料检验:同产地、同品种、同一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粗细骨料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当骨料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较大时,可以1000吨为一检验批。抽检颗粒级配、细度模数(砂)、针片状颗粒含量(石)、含泥量、泥块含量等。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

7、粉煤灰检验:粉煤灰的取样,应以连续供应的200吨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检验批,不足200吨者按一批计。每批的粉煤灰试验,应测试细度和烧失量。对同一供货单位每月测定一次需水量,每季度应测定一次三氧化硫含量。

8、外加剂检验:同一编号的外加剂产品每一检验批为50吨,不足,50吨的,也按一个检验批计,必须混合均匀外加剂的试验分点样和混合样,点样是在一次生产的产品所得试样,混合样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而取得的试样。进场检验项目:含固量(液体)、含水量(固体),密度(液体)、细度(固体)水泥泥浆流动度等,外加剂形式检验项目包括均质性指标和混凝土性能指标。

9、预拌混凝土配合比检验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应保证混凝土能达到结构设计所规定的强度等级要求,并符合生产和施工过程对和易性的要求,必要时还应复核对混凝土的特殊性能的要求。保证混凝土具有足够的密实度和耐久性,满足混凝土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的需求。检验项目: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易性检验与调整、混凝土强度的复核检验、测定混凝土湿表观密度、作图法求出设计(灰水比值)水灰比值,按强度和湿表观密度检验结合修正配合比,确定最终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值,确定混凝土生产配合比值,根据砂、石含水率确定,调整混凝土配合比值。

10、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检验:根据每一作业班组混凝土配合比种类和工程施工中所使用混凝土情况,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米或不足100盘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及时进行拌合物性能检验,做好检查记录。检查项目:坍落度、泌水性、粘聚性、保水性;必要时检验凝结时间、表观密度、含气量配合比分析试样等。

11、混凝土力学性能检验:每一个工作班没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米或不足100盘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制作试件不得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标准试件脱模后应在相对湿度大于95%,温度(20±2)℃的条件下标准养护至28天龄期进行试验。

12、混凝土耐久性试验:检验混凝土质量应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DBJ107)的规定,取样制作试块、养护和试验。其强度标准率大于95%。根据混凝土品种、强度等级、凝土生产条件、混凝土强度变异、验收批混凝土强度标准差、试件组数按数理统计法或非数理统计方法(小于10组),逐日对混凝土强度进行统计和检查评定。

13、计量仪器,设备的检验:所有需验定的仪器、设备,按规定的检定周期由法定计量机构进行检定,在检定周期内不定期地进行自检,并建立检定技术档案,超过检定有效期或检定不合格的仪器、设备一律不能使用。

来源:混凝土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