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和环保总局发布《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添加时间:2005/1/27 10:04:4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对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体现了以下原则:一是以企业为主体。清洁生产审核的对象是企业,是围绕企业开展的,离开了企业,所有工作都无法开展。二是自愿审核与强制审核相结合。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以及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可按照自愿的原则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而对于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三是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企业对自身的产品、原料、生产工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以及内部管理状况比较熟悉,可以根据对清洁生产审核方法和程序的掌握程度以及人员力量情况,全部或部分开展自主审核。如果企业没有能力自主审核,可以寻求外部专家的指导和帮助。四是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逐步开展。我国地域辽阔,企业众多,各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均衡,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企业在工艺技术、资源消耗、污染排放等方面的情况千差万别,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时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明确了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义务,对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规定了清洁生产审核的时限,审核结果的上报以及企业不履行清洁生产审核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推动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明确了政府部门推行清洁生产审核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的职责,提出了建立健全清洁生产审核服务体系、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的要求;明确了清洁生产审核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指导和帮助企业按照相关的程序和方法正确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这一办法的颁布实施,将有效克服清洁生产审核缺乏法律依据、服务体系不健全、审核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对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发挥重要作用。 国家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一个年产1000万吨的钢铁厂,利用产生的“废弃物”和副产品,可发电120万千瓦,生产水泥300万吨,还能消化120万吨废钢铁。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9月28日以这样的例子,阐述了中国政府将加快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马凯9月28日在全国循环经济工作会议上说,当前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水、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日益严峻。面对这种情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就显得尤为重要、迫切。 按照现行的发展模式,中国资源产出率低,环境污染状况日益严重。2003年,中国GDP约占世界的4%,但重要资源消耗占世界的比重却很高,石油为7.4%、原煤31%、钢铁27%、氧化铝25%、水泥40%。中国消耗每吨标准煤实现的GDP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0%。去年一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460亿吨,烟尘排放总量近100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159万吨。 马凯说,必须对这种“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进行根本的变革。循环经济模式以“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过程,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互相和谐,促进资源永续利用。 国家发改委已经研究提出了《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对策措施建议的报告》,国务院领导同志作了重要批示。随后又按照批示精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马凯说,国家将加强对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重点行业的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管理,实现能量的梯级利用和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加强对冶金、造纸、印染等污染重的行业管理,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统筹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加强资源开采管理,健全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实现资源的保护性开发;积极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等的回收和循环利用;鼓励使用绿色产品,如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等,抵制过度包装等浪费行为,大力提倡绿色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