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一五”节能专项规划

添加时间:2007/7/10 15:55:08

 

节能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也是当前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为指导全省开展节能降耗,推动节能型社会建设,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促进能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我省能源利用基本情况

(一)节能工作回顾。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能放在首位的方针,围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实施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技术进步,加强节能管理,强化政策引导和机制创新,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缓能源资源约束,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通过调整结构推进节能。“十五”期间,全省共关闭和取缔能耗高、污染重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3860家,其中小造纸1050家、小水泥204家,在全国率先淘汰了能耗高、污染大的自焙槽,同时严格控制新建高能耗、高污染项目。通过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全省重点耗能行业产品结构明显优化,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结构性耗能明显下降。2005年,全省160千安以上大型电解铝预焙槽占全部产能的80%以上,吨铝综合电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00千瓦时;新型干法水泥比例达到43%,比“九五”末提高35个百分点;钢铁行业连铸比达到86%,比“九五”末提高5.24个百分点;单机30万千瓦大型机组比例达到36.2%,“九五”末提高10个百分点。

依靠技术进步促进节能。研究开发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节能技术和工艺,天冠集团变性燃料乙醇、中州铝业公司强化烧结法生产氧化铝工艺、中信重机公司大型干法水泥窑炉余热发电装置等,经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好的节能效益。实施了全省绿色照明工程,郑州市成为全国4个试点城市之一。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发展迅速,“十五”期间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500万平方米;基本完成城乡电网改造工作,省网线损率下降1.3个百分点,达到5.85%;新型墙体材料推广迅速,2005年全省新型墙体材料比例提高到29%;累计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4240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66.4%;以农村户用沼气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节能成效明显,2005年全省农村户用沼气达到128万户。

依靠加强管理推进节能。加强节能法规和标准建设,制定了《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了企业能源审计、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审核、民用建筑节能、用水定额等一系列地方标准。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源供应运行调节,在20042005年全国普遍拉闸限电的情况下,我省基本做到了电力供需平衡。深化促进节能的体制改革,出台了峰谷电价、分类电价等措施,制定和落实了鼓励利用生物质能、垃圾发电和推广乙醇汽油等优惠政策。

(二)我省能源利用现状分析。

能源消费特点。从能源消费总量来看,增长速度较快。2005年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1.46亿吨标准煤,比“九五”末增加6680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13%,是改革开放以来增长最快的时期。从能源消费种类来看,以煤为主的格局基本没有改变。2005年全省煤炭消费占89.7%,石油占和天然气占10.2%,水电占0.1%。原煤洗选和加工比例低,近70%的原煤没有经过洗选直接燃烧。从能源消费领域来看,工业用能居高不下。2005年全省一、二、三产业和生活用能分别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的3.2%79.1%7.1%10.7%。工业耗能占二产能源消费的78.6%,占全部能源消费的62.2%

能源利用情况。“十五”期间,全省单位GDP能耗变化呈“两头低、中间高,总体有所上升”的态势。按2005年不变价,2001200220032004 2005年万元GDP 能耗分别为1.231.231.301.411.38吨标准煤。能源利用效率总体低于国内先进水平。2005年我省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55%。大多数产品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如火电供电煤耗高24标准煤,水泥综合能耗高16%,合成氨综合能耗高22%。主要耗能设备能源效率较低,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65%左右,比国内先进水平低1520个百分点,新建居住建筑中达到节能设计标准的比例不足20%

我省能源利用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一是结构不合理。产业结构中低能耗的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明显滞后。2005年我省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0%,比全国平均水平低9.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中高能耗重化工业比重高,工业化仍以量的扩张为主,消耗高、浪费大、污染重;能源消费结构中优质能源比重偏低,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二是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后。重点耗能行业落后工艺所占比重仍然较高,如水泥工业中机械化立窑等落后窑型占45%以上。三是管理水平低,与节能密切相关的能源统计、计量、考核制度不完善,信息化水平低,损失浪费严重。四是部分地区出于地方保护和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对淘汰落后、压缩过剩产能不积极,甚至违规建设能耗高、污染重的项目。

(三)当前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社会对节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在发展思路上存在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的倾向,对节能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政府在节能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节能优先的方针没有落到实处,一些地方和企业节能管理有所削弱,节能还没有成为绝大多数企业和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二是节能法制建设进展缓慢。节能地方法规建设滞后,节能执法力量不足,对节能的监督管理还存在缺失现象。能源消耗计量和统计体系削弱严重。

三是缺乏有效的节能激励政策。国内外实践表明,节能在很多方面属于市场失灵的领域,需要政府宏观调控和引导。目前在财税政策上对节能改造、节能设备研制和应用以及节能奖励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够,没有建立有效的节能激励机制。

四是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不够。投入不足,自主创新能力弱,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特别是一些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开发不够。同时由于缺乏鼓励节能技术推广的政策和机制,多数企业融资难,节能技术推广应用难。

五是尚未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节能新机制。国内外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综合资源规划、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自愿节能协议等新机制,没有得到广泛推行,还处于试点和探索阶段。能源价格改革和供热体制改革滞后。

六是节能监测机构能力建设滞后。目前,我省共有节能监测中心(站)13个,其中多数节能监测机构能力建设滞后,监测装备落后,人才、资金短缺,整体实力不强,很难适应当前节能工作的需要。

二、“十一五”期间节能形势和任务

“十一五”及以后一个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的关键时期,也是消费结构快速升级、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这一阶段也是能源消费增长较快、能源和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

一是能源约束矛盾突出。我省人均资源禀赋较差,维系基本生存的耕地和淡水人均占有量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8%19.5%,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仅为全国的1/4,其中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只有全国的1/3。我省又是能源消费大省,去年能源消费总量占全国的6.6%,达1.46亿吨标准煤,居第五位。如果保持目前的经济增长速度和能耗水平,2010年我省能源消费量将达到近3亿吨标准煤,能源生产和供应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二是环境问题加剧。以煤为主要能源的能源基本省情,决定我省能源利用效率较低、污染物排放较高,造成严重的煤烟型污染。随着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大气污染进一步向煤烟、机动车尾气混合型污染发展。目前,我省煤炭入洗率较低,煤炭洁净利用技术水平差,粗放的能源利用方式,导致二氧化硫和粉尘排放居高不下,大大超过环境容量,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健康。2005年我省燃煤造成的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分别占全省总量的90%70%以上。以“十一五”期间年均节能4.4%、能源消费年均增长5.1%测算,2010年全省能耗总量仍将达到1.87万吨标准煤,比“十五”末增加4100万吨标准煤,增加部分中煤炭仍将占有较大比例,经济发展面临巨大的环境压力。

三是节能任务繁重而艰巨。当前,我省与全国一样正进入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水泥等高耗能重化工业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升级,汽车和家用电器等耗能设备大量进入家庭;城镇化进程加快,建筑和生活用能大幅度上升,必然导致能源需求量将大幅度上升。“十五”期间,我省用年均13.2%的能源消耗增长速度支撑了年均11.4%的经济增长速度,而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我省年均经济增长速度要保持在10%以上,单位GDP能耗年均下降4.4%左右,即能源消耗增长速度必须低于5.1%。因此,“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任务将十分艰巨。

能源是战略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物质基础。解决能源约束问题,必须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走一条跨越式节能的道路。节能是缓解能源约束矛盾的现实选择,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是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必须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节能的重要性,树立忧患意识,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大力开展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为实现中原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三、“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加强节能法规标准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实行有效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能源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构建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节能促发展、促转型,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节能优先、效率为本,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彻底改变重开发、轻节约,重外延发展、轻内涵挖潜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深入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把节能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在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商业、民用等各个领域,能源开发、加工转换、储运和消费等各个环节,大力开展节能降耗,推进能源合理利用和综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坚持把节能作为转变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从根本上改变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我省能源消耗高、单位增加值消耗高、污染物排放高的根本原因在于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必须彻底转变经济增长对资源消耗的过分依赖,促进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坚持节能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相结合。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加快发展以服务业为主要代表的第三产业和以信息技术为主要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产业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高效的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综合利用技术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加强管理,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协调推进节能降耗。用能增量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节能项目评估和审查,从源头控制高耗能企业、高耗能建筑和低效设备(产品)的发展。存量要深入挖潜,通过政策激励和信息引导,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在依靠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全社会节能监督管理的同时,着力做好重点用能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将高耗能行业中年能源消费总量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纳入省级监管。

——坚持节能与环保相结合,依靠节能降耗减少污染排放,依靠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倒逼”机制促进节能。节能与环保相辅相成,通过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可以减少污染物排放,反过来,通过严格环保排放标准、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措施,可以促进企业加强节能降耗改造。必须把节能和环保有机地结合,实现节能降耗减排增效,达到经济持续发展、资源永续利用、生态环境改善的协调统一。

——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实施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努力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法规标准,加强政策导向和信息引导,营造有利于节能的发展环境,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促进企业自觉节能的机制,推动全社会节能。

(三)主要节能目标

1、宏观节能量指标:全省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38吨标准煤下降到2010年的1.10吨标准煤,总体下降20%左右,年均下降4.4%;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005年的4.02吨标准煤下降到2010年的3.02吨标准煤,总体下降25%,年均下降5.6%,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注:文中涉及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数据如无特别注明,均按2005年价格)

2、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2010年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总体接近或达到国内平均水平,优势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3、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指标:2010年主要耗能设备能源效率接近或达到国内平均水平。工业锅炉热效率达到75%

4、宏观管理目标:2010年基本健全节能法规和制度,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节能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市场主体自觉节能的机制,全社会节能意识明显提高。

四、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

(一)重点领域。

1、工业节能。我省工业企业技术与装备良莠不齐,部分装备技术性能低下、生产工艺落后,能耗指标较高、总体用能效率低,严重制约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工业能源消费总量大,其中钢铁、有色、建材、煤炭、电力、化工、石化、轻工、纺织等行业,占工业能源消费的80%以上,是我省节能工作的重中之重。

钢铁工业。加强钢铁企业重组和升级改造,实现技术装备大型化、生产流程连续化、紧凑化、高效化,最大限度综合利用各种能源和资源。烧结工序推广混合料预热、热风点火和小球烧结等节能技术;推广炼铁新技术,实行高炉大型化、精料、高风温、高喷煤比、低硅冶炼;发展电炉炼钢节能技术,推广废钢预热技术、蓄热式燃烧技术;发展钢铁连铸工艺,推广高效连铸、薄板坯连铸连轧和近终型连铸技术。加强炼钢过程余压余热综合利用,2010年大型钢铁企业焦炉全部建设干熄焦装置,大型高炉全部配套炉顶压差发电装置(TRT),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和转炉煤气等可燃气体利用率达到100%。依法关闭并禁止新建化铁炼钢、容积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20吨及以下电炉和转炉、中频感应炉和耐火材料倒烟窑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十一五”末,吨钢可比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有色金属工业。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行业集中度,提升技术装备水平。矿山重点采用大型、高效节能设备,提高采矿、选矿效率。铝工业,在氧化铝行业重点推广中低品位铝土矿选矿脱硅技术和高效短流程生产工艺,发展间接加热、强化熔出工艺技术、拜耳法管道化熔出技术等;电解铝行业重点发展300kA以上大型预焙槽电解铝生产技术、电解铝液直接生产铝制品及铝合金锭等综合节能工艺;铝加工行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重点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提高高附加值加工材比重。铅工业,熔炼过程采用氧气底吹炼铅新工艺及其它氧气直接炼铅技术,改造烧结-鼓风炉工艺,淘汰土法炼铅。合理布局废旧有色金属集聚区,重点支持发展再生铝材、再生铅。“十一五”末,吨氧化铝、电解铝综合能耗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建材工业。水泥行业,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企业重组,壮大骨干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广新型干法窑外分解技术,提高新型干法水泥熟料比重,建设大型熟料生产基地。2007年底全部关闭淘汰普通机立窑、湿法窑、干法中空窑及其它落后窑型;推广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新建干法水泥生产线必须配套建设余热发电装置,现有日产2000吨以上干法水泥生产线在2008年底前全部加装余热发电装置;在靠近水泥销售市场的地区建设大型水泥粉磨站。推广大型节能粉磨系统,对现有大中型回转窑、磨机、烘干机进行节能改造;支持利用在大城市或中心城市附近的大型干法水泥窑处置工业废弃物、污泥和生活垃圾,把水泥厂同时作为处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企业;大力发展散装水泥,积极发展预拌混凝土。墙体材料行业,推广利用工业炉渣、煤矸石、粉煤灰、烟道灰等工业废渣生产废渣砖、内燃砖、砌块等墙体材料的工艺技术,积极开发和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以及优质环保节能的绝热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密封材料,提高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比重。玻璃行业,推广“中国洛阳浮法”玻璃工艺,采用富氧、全氧燃烧、玻璃液鼓泡等技术,淘汰落后的垂直引上和平拉工艺。建筑陶瓷行业,淘汰倒焰窑、推板窑、多孔窑等落后窑型,推广辊道窑技术,改善燃烧系统;卫生陶瓷生产改变燃料结构,采用洁净气体燃料无匣钵烧成工艺。“十一五”末,吨水泥熟料综合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煤炭工业。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改造、重组的力度,加快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小煤矿,推广应用高效综采装备,提升集约化和规模化开发水平,煤炭综合回采率达到50%以上。采用新型高效通风机、节能排水泵,对设备及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发展矿区循环经济,加强煤矸石、煤伴生矿、煤层气、矿井水、煤泥、粉煤灰等综合利用。推广选煤厂闭路循环工艺,实现废水和煤泥回收利用。按照就近利用和环保高效的原则,发展与煤矸石、煤层气、煤泥低热值能源总量相匹配的综合利用发电。大力发展洁净煤技术,煤炭入洗率提高到50%以上。推广干法选煤新工艺。“十一五”末,吨原煤综合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电力工业。优化发展煤电,提高电力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鼓励发展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产、热电气联产和大型整体煤气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推进60万千瓦及以超(超)临界机组燃煤机组建设,采用高效、洁净发电技术,改造在运火电机组,提高机组发电效率。加快关停服役期满的各类机组和10万千瓦及以下煤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十一五”期间淘汰420万千瓦。加强电厂辅机系统节能改造,减少电厂自用电。采用先进的输、变、配电技术和设备,加快电网升级改造,淘汰能耗高的老旧设备,降低输、变、配电损耗。“十一五”末,火电供电标煤耗达到国内平均水平。

化学工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实施系统节能改造。化肥行业,大型合成氨装置采用先进节能工艺、新型催化剂和高效节能设备,提高转化效率,加强余热回收利用;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合成氨推广一段炉烟气余热回收技术,并改造蒸汽系统;中小型合成氨采用节能设备和醇烃化代替铜洗工艺、变压吸附回收技术,降低能源消耗;煤造气采用水煤浆或先进粉煤气化技术替代传统的固定床造气技术。烧碱行业,发展离子膜法工艺,加快淘汰石墨阳极隔膜法工艺;推广三效逆流蒸发工艺、高效自然强制循环蒸发器和大型旋转薄膜蒸发器。纯碱生产淘汰高耗能设备,推广氨碱法真空蒸馏或干法加灰蒸馏技术、蒸馏废液闪发技术。煤化工行业,按照大型化、规模化的要求,依托骨干企业,加快煤炭资源转化,延长产品链条;加快煤基燃料替代石油技术开发和试点,减少对石油的依赖程度。焦化行业,以大型捣固焦生产为基础,实现煤焦油、焦炉气等副产品的集中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形成煤焦化—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十一五”末,合成氨、烧碱等综合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石油石化工业。油气开采加强油气抽采设备节能改造,提高油气抽采率,降低天然气放空率。石油炼制提高装置开工负荷和换热效率,优化操作,降低加工损失。乙烯生产优化原料结构,采用先进技术改造乙烯裂解炉,优化急冷系统操作,加强装置管理,降低非生产过程能耗;以洁净煤、天然气和高硫石油焦替代燃料油(轻油),推广应用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和石油焦气化燃烧技术,采用能量系统优化、重油乳化、高效燃烧器及吸收式热泵技术回收余热。“十一五”末,聚酯、乙烯等综合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轻工业。造纸行业,造纸机采用全封闭式气罩、热泵、热回收技术,以及制浆、造纸工艺过程及管理系统计算机控制等技术。日用玻璃,推广节能型窑炉,强化窑体保温,改善燃烧工艺条件,生产工艺过程和管理系统采用计算机控制技术。日用陶瓷,推广节能型先进窑炉,采用新型优质耐火保温材料,全保温和优化窑炉结构及先进燃烧控制系统等技术。制盐,发展大型化制盐技术,推广真空制盐及卤水化工生产工艺,采用高效真空蒸发器及节能型机泵、沸腾干燥床。“十一五”末,吨纸和纸板综合能耗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纺织工业。推广自动化、高效化纺织工业工艺技术和装备,缩短工艺流程,提高效率。棉纺行业,推广紧密纺、中高支转杯纺纱工艺和高智能型宽幅无梭织机等新技术。染整行业,推广高效节水、节能型助剂等新工艺,采用智能化高效短流程前处理机、高效节能的拉幅定型机等;推广化纤熔融纺、直接纺等工艺技术;采用多效多级蒸发设备与技术处理印染的碱液、化纤的酸液。推广高效率的制冷机、风机、水泵和无功就地补偿、变频调速装置等技术。“十一五”末,吨纱能耗达到国内平均水平。

2、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严格实施新建公共建筑节能50%、民用建筑节能65%的设计标准。推广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结构、不同构造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技术,主要包括外墙增加外保温、屋顶加设倒置保温层、窗户改为中空及Low-E玻璃等技术,以及采暖系统改造、加设温控阀及热计量表等技术。发展以集中供热为主导、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城镇供热采暖节能技术,鼓励采用蓄冷、蓄热空调技术,建筑空调和采暖系统应推广风机和水泵变频调速技术。发展节能窗技术,控制窗墙面积比。推广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复合的外墙和屋面外保温技术,限制并逐步淘汰内保温技术。加快太阳能、浅层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物的利用。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新型墙体材料,加快淘汰实心粘土砖,全面完成“禁实”(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任务。“十一五”期间,建筑领域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0%

3、交通运输节能。充分发挥我省铁路、公路及管道运输比较优势,合理配置运输资源,提高交通运输能源利用的整体效率,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交通运输领域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

公路运输。鼓励开发、推广高效节能环保型发动机技术,降低汽车每百公里油耗和尾气中有害物质的排放。加快轻型汽车的柴油化进程,发展柴油发动机轿车,开发、推广混合动力汽车,研发自重轻、载重量大的运输设备。加速淘汰高耗能的老旧汽车,严厉打击报废旧机动车违法交易活动。加强交通运输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调整优化运力结构,降低车辆空载率。

城市交通。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开辟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专用或优先行使通道,逐步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优化城市交通信号系统,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流量控制水平,减少交通拥堵。发展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公交车辆。引导消费者购买小排量、低油耗、低污染的汽车。

推广燃油节能添加剂、燃油清净剂、润滑油节能添加剂、子午线轮胎等汽车节能新技术产品。因地制宜推广汽车利用醇类燃料、合成燃料和生物柴油,研究开发电动汽车、氢气汽车等新型动力及替代燃料技术。

铁路运输。大力发展电力牵引,在主要繁忙干线、运煤专线优先采用电力牵引。推广先进的电力牵引供电方式,提高电力机车的功率利用率和牵引变压器的容量利用率,降低变压器和接触网的损耗,提高功率因数。内燃机车采用高效柴油添加剂和各种节油技术和装置。加快淘汰车型老、能耗高的机型。改善运输组织,合理调配机车,提高货物列车重量,扩大旅客列车编组,发展直达运输和集装箱运输,充分利用运输能力,降低铁路运输能耗。

胁点用4、城市和民用节能。发展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技术,取代小型、分散锅炉供热。推广水煤浆、型煤等洁净燃烧和先进炉型技术,杜绝燃烧散煤。发展利用废热、余热等制冷和集中供冷技术。改善热力管网的调节方式,推广平衡网、自力式流量调节阀、变速泵等调控设备。鼓励开发和应用热计量控制、供热管网保温、直埋预制保温管等技术。因地制宜地发展城市民用燃气技术,如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气、煤层气等,增加优质气源的使用比例。开发、应用节能燃气器具。发展绿色照明技术。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研发、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洗衣机、电脑等办公及家用电器。研发、推广低待机能耗电器,提倡电器长时间不用时,将电源插头从用电插座拔出。大力推动政府节能采购,稳步推进公务车改革。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倡导夏季用电高峰期室内温度调高12摄氏度。在宾馆商厦、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电器和照明产品。实施能效标准和标识制度,规范节能产品市场。

5、农业和农村节能。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原则,大力开发和高效利用各种能源资源,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广节能型农用机械,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农用机械。加强老旧大中型拖拉机、柴油机的节能技术改造和农用机械的节能检测、维修保养,降低柴油机燃油消耗。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大力推广节省饲料养殖、农副产品保鲜与烘干节能、水产品冷冻与冷藏节能等技术。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秸秆成型燃料和省柴节煤灶,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风能、太阳能以及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逐步建立适应农村特点的能源供应方式。

(二)重点工程

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我省在用中小锅炉约4万台,平均单台容量只有2.5/时,设计效率为7280%,实际运行效率65%左右,年消耗煤炭2500万吨,节煤潜力约500万吨。“十一五”期间,通过采用循环流化燃烧、分层燃烧、新型高效锅炉房系统、洁净煤、型煤和生物质燃料等技术,对现有中小燃煤锅炉进行改造;采用节能型隧道窑、内燃砖、余热干燥、稀码快烧、窑体改造等技术,对落后的墙体材料窑炉进行改造;以大型窑外分解新型干法窑替代改造立窑、湿法窑及干法中空窑等落后水泥窑炉;按照连续化、大型化、自动化的要求,改造钢铁企业球团迴转窑、石灰窑、耐火材料窑等,提高工业锅炉(窑炉)自动控制装置和燃烧监测手段。与“十五”末相比,2010年燃煤工业锅炉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节煤140万吨;燃煤工业窑炉效率提高3个百分点,节煤50万吨。

区域热电联产工程。目前,我省适宜采暖城市、工业园区及一些工业企业,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比例较低,低效、污染重的小锅炉大量存在,大多数小锅炉应由热电联产机组替代。“十一五”期间,重点在以采暖热负荷为主,且热负荷比较集中或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建设30万千瓦等级高效环保热电联产机组;在工业热负荷为主的地区,工业生产用热应尽量采用热电联产方式,并以背压供热机组为主;在以采暖供热需求为主,且热负荷较小的地区,先发展集中供热,待具备条件后再发展热电联产;在中小城市建设以循环流化床为主要技术的热电煤气三联供,发展以洁净能源作燃料的分布式热电联产和热电冷联供,将现有分散式供热燃煤小锅炉改造为集中供热。鼓励利用城市生活垃圾、河道和污水处理场淤泥以及农作物秸秆等发电和供热。2010年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提高到40%,年节能160万吨标准煤。

余热余压利用工程。我省钢铁、有色、煤炭、建材、化工、轻工、纺织等行业的余热余压以及其他余能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如钢铁企业的焦炉气、高炉气、转炉气,煤矿的煤层气,焦化企业的焦炉气等副产可燃气大量放空,造成能源的严重浪费,同时也污染了环境。“十一五”期间,重点在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建设高炉炉顶压差发电、纯烧高炉煤气及焦炉煤气锅炉发电、转炉煤气回收利用、干法熄焦等装置,2010年形成节能15万吨标准煤;在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装置,2010年形成节能80万吨标准煤;通过地面煤层气抽采和井下瓦斯抽放,2010年煤层气(瓦斯)年利用量达到6亿立方米,相当于年节约80万吨标准煤;在化工、纺织、轻工等行业推广供热锅炉压差发电等余热、余压的回收利用,鼓励集中建设公用工程以实现能量梯级利用。

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我国的能源结构特点是“贫油、少气、富煤”,石油消费对外依存度较高,对能源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必须大力节油降耗,发展石油替代产品,补充石油需求缺口。“十一五”期间,我省要重点在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冶金、建材和交通运输行业通过实施以洁净煤(煤炭气化、水煤浆等)、石油焦、天然气替代燃料油(轻油);加大醇醚燃料的研究和推广力度,积极推进煤层气(瓦斯)、煤炭液化、非粮食类原料生产燃料乙醇、生物质柴油等产业化;因地制宜发展以电代油、以电代天然气。2010年形成节约和替代石油180万吨

电机系统节能工程。目前,我省电机系统用电量约占全省用电量的60%,总容量约1800万千瓦,实际运行效率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020个百分点,相当于每年浪费电能约65亿千瓦时。“十一五”期间,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电动机、稀土永磁电动机,高效风机、泵、压缩机,高效传动系统等,加快更新淘汰低效电动机及高耗电设备;推广变频调速、永磁调速等先进电机调速技术,逐步淘汰闸板、阀门等机械节流调节方式,重点对大中型变工况电机系统进行调速改造,消除“大马拉小车”现象;优化电机系统的运行和控制,推广软启动装置、无功补偿装置、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等,通过过程控制合理配置能量,实现系统经济运行。2010年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比“十一五”末提高5个百分点,年节电45亿千瓦时。

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工程。2005年我省钢铁、化工、石化行业共耗能3680万多吨标准煤,约占全省耗能总量的25%,能源利用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节能潜力较大。“十一五”期间,重点在冶金、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推行能量系统优化,即通过系统优化设计、技术改造和改善管理,降低企业综合能耗,实现能源系统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合成氨行业通过系统节能改造,2010年形成节能150万吨标准煤。

建筑节能工程。我省是建筑大省,建筑能耗(包括维持建筑物正常运行的能源消耗)占全社会能源消费量的近30%,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这个比例还将上升,“十一五”末可望超过35%。另一方面,我省单位面积建筑耗能偏高,既有居住建筑95%以上为高耗能建筑。“十一五”期间,综合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率先实施政府机构建筑节能改造;启动和实施供热体制改革,推行居住及公共建筑集中采暖按热表计量收费制;大力推进新型墙材和节能建材产业化,规划建设一批节能新型墙体材料项目。2010年新建节能建筑面积达到1.2亿平方米以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亿平方米,形成节能390万吨标准煤。

绿色照明工程。目前,我省照明用电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2%左右。采用高效节能灯替代普通白炽灯可节电6080%,用电子镇流器替代传统电感镇流器可节电20-30%,由发光二极管(LED)替代白炽灯可节电90%。“十一五”期间,重点采用大宗采购、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和质量承诺等市场机制和财政补贴激励机制,推广高光效、长寿命、显色性好的光源、灯具和镇流器,推广稀土节能灯等高效荧光灯类产品,减少普通白炽灯;在城区道路、大型公共场所推广金属卤化物灯和高压钠灯,采用LED技术,改造大中城市交通信号灯系统和城市景观照明。对高效照明电器产品生产线实施升级改造;支持研发太阳能光伏硅材料生产技术,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完善并实施照明产品能效标准,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照明产品节能认证,实施节能照明产品质量承诺制。2010年形成节电12亿千瓦时。

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开展政府机构节能,不仅可以降低政府机构能源消耗,节约行政支出,而且通过政府以身作则和示范作用,推进全社会节能工作的开展。“十一五”期间,重点对政府机构既有建筑物及采暖、空调、照明等系统实施节能改造,达到节能50%的设计标准;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机具,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开展使用浅层地源热泵空调制冷、采暖,利用太阳能照明、供应热水等示范工程,开展中水回用、雨水收集等试点,作为冲厕和景观用水;实施公务车改革,带头采购低油耗环保型汽车;开展政府机构能耗专项调查、建筑能耗监测,建立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并将政府机构能源消费纳入国民经济能源统计体系;开展创建节约型政府机关活动。省直机关率先实施节能改造。

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目前,我省节能监测机构力量薄弱,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存在规模小、实力弱、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十一五”期间,各级节能监测中心(站)要按照节能检测规范和能效标准的技术要求,更新改造节能监测仪器和设备,建立节能数据处理分析系统和信息平台,建立节能监测(检测)流动实验室,提高监测(检测)技术水平;各类节能检测和技术服务中心要通过更新仪器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措施,具备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的能力。

附表:节能重点工程

工程项目

主要内容

节能目标

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

更新改造低效工业锅炉,建设区域锅炉专用煤集中配送加工中心;淘汰落后工业锅炉,对现有工业窑炉进行节能改造。

节煤190万吨标准煤

热电联产和区域集中供暖

建设采暖供热为主热电联产和工业热电联产,分布式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供,以及低热值燃料和秸秆等综合利用示范热电厂。

节能160万吨标准煤

余热余压余气

利用

在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改造和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压差发电、副产可燃气体和低热值气体回收利用等余热余压余能利用装置和设备,加强煤层气(瓦斯)抽采和综合利用。

水泥行业节能80万吨标准煤,煤层气(瓦斯)利用80万吨标准煤

节约和替代石油、天然气

在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交通运输等行业,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改造;发展煤炭液化石油产品、醇醚燃料代油以及生物质柴油。

节约和替代石油180万吨

电机系统节能

更新改造低效电动机,对大中型变工况电机系统进行调速改造,对电机系统被拖动设备进行节能改造。

节电45亿千瓦时

能量系统优化

对炼油、乙烯、合成氨、钢铁企业进行系统节能改造。

合成氨行业节能150万吨标准煤

建筑节能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筑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推动城市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材产业化。

节能390万吨标准煤

绿色照明

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的节能灯生产线改造,推广高效照明产品。

节电12亿千瓦时

政府机构节能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综合节电改造,新建建筑节能评审和全过程监控,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十一五”期间单位建筑物能耗下降25

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更新监仪器和测设备,加强人员培训,组织能源审计,推行合同管理等。

 

五、保障措施

(一)牢固坚持和实施节能优先的方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能源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约束作用,节能对缓解能源约束矛盾、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把节能作为能源发展战略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生产、建设还是消费领域,都要把节能放在突出位置,推动全社会节能。

节能优先要体现在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以及财政、税收、金融和价格等政策中。要将节能作为编制各类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节能专项规划;要把耗能标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严把新增用能关口;要在推进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中体现节能优先;要在财政、税收、金融和价格政策中支持节能。

(二)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和数量扩张带动,向三次产业协同带动和优化升级带动转变,立足节能推动发展。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服务业能耗低、污染少的优势,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调整工业结构,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新建项目必须达到行业能耗的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坚决依法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积极推进企业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和资源型城市转型;优化用能结构,逐步减少原煤直接使用,发展煤炭洁净利用和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和居民合理用电,提高电力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例。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资源开发、资源消耗、废物产生、再生资源产生、社会消费等环节,大力开展节约降耗,实行清洁生产,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

(三)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加强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发,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要把节能作为政府科技投入、推进高技术产业化的重点领域,支持科研单位、高校和企业开发高效节能工艺、技术和产品,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示范,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解决技术瓶颈;大力推广节能产品和设备,鼓励引导消费者积极应用高效节能产品;全面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重点抓好重大项目和示范项目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协调力度,促进节能技术产业化,推动全省节能技术和装备升级换代。

(四)加快节能产品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力度,落实产品质量免检制度,建立节能信息发布制度,促进高效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扩大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开展节能培训,促进各级各类节能服务机构转换机制、创新模式、拓宽领域,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推行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综合资源规划、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节能新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和科研机构等单位的作用,推进节能的市场化运作。

(五)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抓紧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定期能耗指标公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价、强制淘汰高耗能落后生产能力、节能产品认定、新建建筑市场准入等各项制度;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将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和重点耗能企业,将能耗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制定节能目标评价和考核实施办法;加强能源计量和消耗统计工作,企业要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完善统计制度,改进统计方法,建立能够反映各地区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的统计体系,加强对各地能耗统计数据的审查。

(六)加大节能监督管理力度。加快节能法规建设,研究制定与《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等相配套的地方法规,抓紧制定与《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尽快制定全省节能监察、监测管理办法。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加快制定高耗能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能耗限额,修订和完善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健全建筑节能标准,逐步建立覆盖各领域的节能标准体系。强化节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禁止淘汰设备异地再用情况,以及产品能效标准和标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等情况。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物不准开工建设和销售。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严厉打击报废旧机动车和船舶等违法交易活动。充分发挥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及各级节能监测机构的作用,从各环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充实节能管理力量,完善节能监督体系,强化节能监督管理。

(七)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落实《河南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监督。组织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和主要耗能设备、工艺系统的检测,定期公布重点用能单位名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及与国内外同类企业先进水平的比较情况,做好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实施高耗能行业“3515节能行动计划”(通过抓好300家左右、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实现节能150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建立全省企业用能状况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将有关企业纳入省一级直接监管范围;市、县(市)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与重点用能单位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加强跟踪、指导和考核,引导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重点用能单位应加强节能机构建设,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开展能源利用状况监测和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将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和个人,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八)建立健全节能保障机制。积极推进以节能为导向的能源价格改革,形成有利于节能降耗的价格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峰谷分时电价实施范围,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强化差别电价政策,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加快城镇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将采暖补贴由“暗补”变“明补”。加强供热计量,推进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培育有利于节能的供热市场。适时开展能耗超限额加价试点工作。加大政府对节能的投入,将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节能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认真落实国家补贴资金项目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国家鼓励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积极拓宽节能融资渠道,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节能产业,鼓励企业通过市场直接融资。实行节能奖励制度,对在节能管理和节能科研、推广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强化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部门和社会团体要广泛宣传我省能源严峻形势和节能工作的主要任务、重大意义,弘扬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不断提高公众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逐步形成符合现代文明、有利于节约资源的生活消费方式。教育主管部门要要组织中小学开展节能宣传和实践活动,将节能知识纳入各类教育培训体系。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技术和典型交流,组织节能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节能宣传月”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使节能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规划实施。节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各地区、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明确专门的机构、人员和经费,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