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08/1/9 11:04:55

 豫发改资源[2007]1700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工业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07]2429)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高度重视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7]46)明确要求,重点耗能企业应开展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物耗和排放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提高企业节能减排管理水平。组织实施能效水平对标活动,从管理和技术角度为同行业企业提供节能降耗的努力方向和标准,能够发挥榜样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同时为其他行业企业提供借鉴,对提升企业节能降耗管理水平,推动实现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真组织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各省辖市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的沟通和协调,支持对标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加强管理,对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各行业协会要加强与本行业重点企业的联系,帮助重点耗能企业选定标杆企业,并对企业在对标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要在全省范围内重点选择23家标杆企业,报我委审查后,在有关媒体和网站上予以公布标杆企业名单和能效水平。各重点耗能企业要在深入分析企业能耗现状的基础上,抓紧选定标杆、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其他

 

l、被确定为国家或省标杆的企业,以及在对标活动中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企业,我省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优先向国家推荐节能先进企业。

 

2、为及时掌握对标活动进展情况,请各重点耗能企业在每年的710和元月10日之前,将各自企业开展对标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所在省辖市节能主管部门汇总。

 

3、为便于企业和省有关行业协会联系,现将省主要工业行业协会的联系方式公布如下(见附件)

4、全省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由我委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处统一组织。

 

联系人:董巨威  赵中友

 

联系电话:0371—69691415

 

电子邮箱:henanjieneng@163com

 

附件:河南省主要工业行业协会联系方式(略)

 

 

 

二○○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