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河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会费的通知

添加时间:2004/5/31 9:04:44

豫建材协字200314

各会员单位

随着企业重组、并购的集团化发展及企业个数的减少,协会收取的会费逐年下降,已不能满足协会正常办公的需要;又随着建材行业政府主管部门将要撤消,协会工作量及工作范围不断加大,各项费用开支逐年加大。为了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协会秘书处根据协会工作运转情况,依照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河南省民政厅联合发出的“豫计收费[2003]1622号”文件精神,经协会在灵宝市召开的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特将协会会费调整如下:

1、会长单位2000/年;

2、常务理事单位1000元/年;

3、年产值1500万元以上企业1000元/年;

4、其它500元/年。

                

00三年十月三十日